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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托运手续不可少,济南空运托运货物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11 点击浏览:
  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向承运人提交托运单,并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发货人应当对货单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应当在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寄售收据,承运人填写货物寄售收据时成立。
托运人要求用包机运输货物的,应当填写《包机申请表》。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后,应当订立包机运输合同。签订本协议的个人应当遵守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关于包机运输的规定。
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寄售货物;包装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的,托运人应当按照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和货物性质、载运航空器等条件包装。承运人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货物。
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物上标明离港、离港、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地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标。
必须由国家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当在装运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按照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约定外,货物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应当在签发提单时一次付清。
承运人应当自货物到达交付地点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当凭送货单及时到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自到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月份的货物免费保管。逾期提取的,收货人应当按照航空运输规则缴纳保管费用。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对中途放弃或者中途加重货物,没有异议,并在货运单上签收的,承运人不负运输责任。
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寻求赔偿的损失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索赔之日起1180天内完成货物运输事故记录,伴随着相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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