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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申请经营济南机场货运通用航空业务5个手续

发布时间:2020-08-11 点击浏览:
  1. 申请经营跨省通用航空飞行或者业务的,由中国民航总局审核。批准和颁发通用航空许可证;
2. 从事或操作通用航空飞行或业务领域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民航地区管理局核准和通用航空许可证发给提交给民航局备案。
3.申请济南机场货运通用航空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航空器通过民航局检查,注册并取得适航证书。租用外国民用航空器的,应当提交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
(二)飞行人员、航空器维修人员和飞行管制人员,都具有中国民航总局颁发的资格证书。适应空中作业的飞行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必要的空中作业专业知识和技能。
(3)所使用的机场和维修条件能保证正常飞行和运行。
4. 经营通用航空业务的企业,应当持有通用航空许可证,按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当一个企业从事通用航空业务需要改变通用航空许可证中指定的物品,应当向原签发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依照本法规定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5. 经营济南机场货运通用航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经营通用航空业务的企业,应当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机身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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